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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 辛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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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间一壶酒 B型血的祖先是游牧民族,所以他们永远向往远方!

辛夷:花间一壶酒

11月3日

    他给我打电话,刚一开口,我就听出了他掩饰不住的喜悦,问他:“何事高兴?”

 

    他带着男子汉特有的骄傲,试图将这件事情轻描淡写地说给我听,试图假装让这件了不起的事情显得不是那么特别。

 

    我安静地听他说,说他是如何提着二三十斤的枪在短短四个小时之内,暗夜奔袭三十公里山路,说他是如何在困冻的寒夜躲在树上像猫头鹰一样警觉,说他又是如何按耐住砰砰的心跳,看着“敌人”走进他的埋伏圈,又是如何率先一枪“击毙了”在特种部队服役的对手。

 

    他是我在部队服兵役的弟弟,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最亲的弟弟。他作为部队的侦察兵参与了部队的一次大规模演习。

 

    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看到了他的改变。他不再对我们的关心显得不耐烦,他开始定期给家里电话,他开始懂得金钱是什么。

 

    我相信,每个人在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都是在磨剑,磨手中的剑,那是你赖以生存的利器,仰仗这把剑,你可以获得华服美裳,你可以得到香车美屋;磨心中的剑,那是你得到幸福的密钥,如果你手中的剑曾被人夺走,如果你站在人生的路口不知去往何方,只要心中有剑,你就可以在邪恶的世界中展转腾挪,不伤筋骨。

 

    而现在炼剑的熔炉是部队。

 

    当他凌晨四点起床开始越野跑步,当他在寒冬的清晨满身冒汗却被赶下冰冷的湖水,当他全身被冰水冷却被勒令继续跑步的时候,那是在炼他手中的剑。

 

    当他被人无故排挤只因他是新兵时,当他无故被人将被子扔到屋外时,当他被整个排的人孤立,只因为他不愿意给排长洗衣服的时候,那是在炼他心中的剑。

 

    他曾给我打电话时嚎啕大哭,他曾因现实带来理想的幻灭而无所适从,他曾诅咒这炼剑的熔炉如地狱般可怕,他曾疑惑是否该向这无可奈何的现状妥协。

 

    我从不曾帮他做过任何的决定,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只是倾听,倾听。

 

    当他嚎啕大哭地对我说:“姐姐,这里的人太坏了,我一定会得抑郁症的。”

    我说:“好,如果你得抑郁症,姐姐帮你找心理医生。”

 

    当他郁闷地说:“我是不是该帮排长洗一次衣服,这样他们就不会为难我了?或者我还是申请调去侦察排?”

    我说:“你可以选择妥协或者不妥协,妥协是因为我们总得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不妥协是因为我们不愿意去和肮脏的世界同流合污。”

 

    当他高兴地说:“姐姐,营长终于同意调我去侦察排了!”

    当他轻描淡写地说:“他们不敢扔我的被子了,因为我是全排唯一的内务标兵。”

    当他毫不在意地说:“你以为呢,我可是越野跑夺红旗的那个人!”

 

    我想,他的剑应该比以前更锋利,剑光比以前更柔和了吧。
10月12日

西安掠影

    从西安回来已经一个月了,终于提起笔想说说在三天两夜的行程中,对这个城市一些粗浅的印象。有人跟我说,像西安这样的城市不是去一次两次的,而是可以去一次又一次,每次都有新发现。

 

    其实任何有趣的地方,任何有趣的人,都值得我们花费时间和精力,一次又一次地去探访他,和他聊天,了解他的过去,了解他的现在。这些博大的地方,这些内涵丰富的人,总会给你无数的启示。

 

    言归正传,西安!

 

    我在西安的时候总有一种混淆感。明明是大风起兮云飞扬的秦人子弟,旁边又站着芙蓉如面柳如眉的莺莺燕燕们,明明是黄土高原,起的名字却是芙蓉园。我总在不同的频道之间频繁地跳跃,久而久之竟觉得自己才是这景致里最令人混淆的一抹颜色。

 

    到达西安的第二天下起了大雨,我们冒雨去了一趟碑林。一入门一股若有若无的桂花香神奇地飘过来,循香而去却并找不见桂树。我们站在那里许久,惊喜而惆怅。吃完饭后,我们沿街慢慢走回宾馆,雨还没有歇,雨点落在路边的梧桐叶上,街面上一洼一洼的水被飞驰而过的车带起,明明灭灭的霓虹倒影被碾碎。

 

    那样的桂花香,那样的雨夜,给我一种身在杭州的错觉。

 

    下一次也许会我去西安读诗。因为是西安孕育了雄姿英发的唐诗,为后人留下了一座文学的丰碑,为诗歌留下了一个盛世的荣耀。

 

    西安,还是值得这下一次的等待的。

9月6日

完美的夜晚

      海就在我们前面,一波一波地奔袭过来,虽是夜晚仍能看到那一条条的白线上来又退去。
 
      这是我第一次面对海,海和我想象中的样子差不多。对,还有那逆风而行的海鸥,和我脑海中的它一模一样!
 
      不远处的舞台上他们还摇着话筒在唱花房姑娘。
 
      沙滩上不知何时升起了烟花,一簇又一簇,在瞬间照亮了海,瞬间又都化作青烟随海风而去。
 
      这时有人单膝跪地在问:你愿意这样永远和我走下去吗?我的回答是:愿意!
 
      这真是一个完美的夜晚!
8月13日

UP

那天下班回家,在三元桥地铁站下来的时候看到一个外国老头,也是满头银发,也是满脸皱纹,但是全身上下一丝赘肉都没有,上身是白色的紧身T恤,下身是蓝白的紧身牛仔裤,身材颀长,气质出众,手里拿着Iphone在打电话。一看到这一身装束,大卫一下子就被震住了,不住啧啧称赞。

 

总结了一下,这样的老头至少应该是这样的:比较有钱,因为气质很好,而现在这个社会,气质这种虚的东西基本上都得有钱才养的出来;比较有闲,这么好的身材得在健身房耗费多少时间啊!这可绝对不是有钱就一定能有的。大卫又加了一条:遗传!也对,至少身高有遗传的因素。

 

要保持那样的身材并非易事,尤其是当你老了之后,你的新陈代谢率已经不像年轻时那样旺盛,那得付出很多。

 

人比较容易向下,可能是因为重力,可能是因为惰性。身形越来越走样了,对世界没有那么旺盛的好奇心了,身边有趣的人越来越少了,工作越来越没有激情了。我们偶尔会觉得对自己很失望,还有很少的时候会猛然生出一股反抗的力量,其实任何一种改变都是一种证明,证明自己还有向上的雄心,证明自己还有向上的能力。

 

就好像飞屋环游记里的那个老爷爷,在行将就木的年纪忽然生出一股反抗的力量,反抗那无聊的独居生活,去寻找曾经的梦想。爱,勇气,承诺,梦想-这些词汇一起指向的都是:向上。
8月7日

难以成行的北戴河

      上周工会领导说让我去北戴河一趟为即将到来的九月份的单位活动踩踩点。赶紧去订票,结果被很多酒店告知:周末客房已满,请另寻宝地。加上车票也买不到就自然地顺延到了这个周末。结果在周四的下午开始身体不舒服,工会主席看我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也只好说:算了,别去啦,好好休息吧!
 
      同事笑我:你不会是怕出差,在下意识的作用下,身体开始伪装生病吧?我无语。
 
      不过想起来我还真不是一个喜欢到处游山玩水的人。七月份的时候办公室几乎空了,老板们都拖家带口地度假去了。有个老板度假前甚至想当然地问我:你要去哪儿玩?我说:我就在办公室待着。他很诧异说:办公室里都没什么人了,你还不去休假?我说:我一个人也不知道上哪儿玩去。
 
      好吧,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对于旅游我并没有那么热爱。我也很欣赏许珊辞了工作去旅游的勇气,也很羡慕她在旅途中享受生命的惬意。我知道,去走一走,见一见不一样的风景,遇到不一样的人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所以最终让我喜欢不上旅游的原因是我怕累。我怕舟车劳顿,我怕旅途路长,我怕累。你看一个小小的北戴河都让我怕得生病了!
 
      你们走很远的路,写很美的文字吧,回来告诉我旅途的故事,就好像我也跟你们一起去过一样!至于我自己,我喜欢热闹,我喜欢朋友,但是我不喜欢累,不喜欢旅游!
 
   
7月19日

看电影

     电影看多了的后果就是很多电影看过就好象没有看过,这个定律在看书领域也成立,看过的电影,看过的书,第二次再看有一种熟悉的陌生感。很多电影很多书其实看完以后还觉得不错,一转头全部都忘到爪哇国去了。这也难怪,不止是天下文章一大抄,天下电影也是一大抄,什么蜘蛛侠,钢铁侠,超人,什么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汽车总动员,什么夜宴,十面埋伏,无极,看完了,你都想不起谁是谁,不是故事情节雷同就是演来演去的那几张老脸,不把人整到审美疲劳就不算完。
 
    不过就算审美疲劳,每次一看到电影还是会鬼使神差地往电影院走,其实脑海里能想起来,能理直气壮地推荐给别人的片子基本上都不是在电影院看的。昨天去看了哈六,虽然媒体上几乎一片呼天抢地的恨铁不成钢,虽然好几个朋友都说不好看,我还是呼啦呼啦地扯着大旗,买了九张电影票组团观影。作为一个不专业的哈利波特粉丝,我觉得哈六其实拍得还挺好的,三人核心还是一如既往地吵吵闹闹,罗恩一如既往地自卑加糊涂,赫敏一如既往地勤奋加美丽。只是没有怎么见到隆巴顿纳威这个憨厚可爱的好孩子了,神神叨叨的卢娜也不见有什么新的事迹,成天在厕所哭泣的女鬼则彻底消失了!其实除了爱情之外,哈六还是讲了故事的,主线是伏地魔指定马尔福这个倒霉的娃去杀邓布利多校长,第二条线则是邓布利多校长英勇顽强地以一己之力努力去寻找并摧毁伏地魔的七个魂器。两条线的交汇点是斯内普教授用“阿瓦达索命咒”杀了邓布利多。而哈利这是不停地在穿针引线,不停地去发现并破坏马尔福的阴谋诡计,帮助邓布利多一起对付伏地魔。虽然天下的哈迷都知道,是邓布利多自己要求斯内普杀了自己,但是哈利并不知道,估计在哈七里他依然会继续纠结。而我们伟大的斯内普教授终于开始闪现出人性的光辉,以至于无数的哈迷开始为这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倾倒不已。
 
      看完哈利波特就没啥电影可看了。前阵子看过两本片子倒是不错,一本是法国片《欢迎来北方》,又是让人觉得好笑,又是让人觉得心酸,看完以后有一种深深的惆怅,不知道下一次什么时候才能再看得到这么精彩的电影。一般来说,精彩的电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还有一个值得推荐的电影叫做《before sunset》,故事背景在法国巴黎,不过可能是美国人拍的。整部电影从头到尾男女主人公一直在说话,在书店,在咖啡馆,在塞纳河,在家里,日落之前,爱情还在,日落之后,是否只留下一声叹息?没有答案,因为电影结束在日落之前。
 
     推荐一些好的电影给我看吧,也欢迎好书。
7月10日

拔牙小记

      智齿长了有段时间了,只是因为它不疼也不闹我常常也就忽略了它的存在。上周六,我也不知道是哪儿来的邪性忽然想要拔牙,而且当天就想去,大卫拼死拼活给拦了下来,让我把医院的情况搞清楚再说。我当时心里直冷笑:真是城里的孩子,太娇气了,不就拔个智齿嘛!还要搞清楚医院情况,想当初都是我爸拿老虎钳给我拔的牙!现在我也就装装城里人的样子去医院拔,哪儿来那么多事儿啊!
      不过胳膊拗不过大腿,我就随便给中日友好医院口腔科打了个电话。之所以选中日友好医院是因为这是离我家最近的一家比较有名的医院。接电话的小姑娘很客气地问我情况,知道我要拔牙之后告诉我周二和周四有专门拔牙的医生,早上八点就上班,让我安排好时间。挂了电话我还奇怪了一阵,现在口腔科还有专门拔牙的医生,真新鲜啊!这拔牙还能成专家?
 
       周二早上我起了个大早,大卫问我要不要陪我一起去。我回答:“别去了,不就拔个牙嘛!有什么好陪的,你去上班吧!”
       打了个车到医院门口发现还不到八点,心里有点小得意,一进中日友好医院的门吓一跳,哪儿哪儿都是人,路边都是车。这年头,医院比早市还热闹啊!赶紧进去排队挂号,拿到59号,当时快绝望了,我本来的小算盘是八点到,第一个拔完牙,九点不到,到单位上班,啥啥都不耽误。这59号我得等到啥时候去啊!赶紧给领导打了个电话报告了一下情况,领导让我休假一天没关系,我还赶紧说:没关系,我下午就来了。其实我在家根本就待不住,上窜下跳没事儿可干,别说我无聊,我爸妈看我都嫌烦。
       无精打采地拿着挂号单去口腔科报到,结果惊喜地发现前面已经到42号了!啧啧,好医生啊,这么早就开始工作了,工作效率还那么高!我心中顿时又燃起了希望的火光。说不定我还能赶在九点钟之前到单位呢!没过多久我就被叫进去了。以下是跟牙医小姑娘的对话。
 “拔牙?”
 “嗯!”
 “智齿吗?”
 “对!”
 “是发炎了吗?”
 “没有啊!”
 “好的,有片子吗?”
 “什么片子?没有啊!”
 “那你先去隔壁拍个片子吧!”
 “哦,请问拔四颗智齿要多长时间?”
 “四颗!最多只能拔两颗!”本来埋头伏案在我的病历上奋笔疾书的小姑娘抬头看了我一眼。
 “啊!那拔一颗牙要多久啊?”
 “视情况而定,你先去拍片吧!”
 
      交了110大洋,心里想拔个牙还要拍片,真是敛财!回头一想,当初进医院的门就做好了挨宰的准备了,拍片就拍片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拿着单子去拍片才搞清楚原来是给口腔拍片,我可真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了。生平第一次看到自己牙齿的影像,真是激动。随后发现下面的两颗智齿全都横着长,把牙都往中间挤,难怪我的那两个下门牙被挤得都快长成重牙了。
      帮我拔牙的是一个声音很好听的男生,拿到我的片子看了看说:“你的牙不好拔啊,得用微创技术拔!”
 “哦,没问题。”
 “这个就是比较贵,390一颗而且医保不能报销。”
 “哦,这么贵呢!”心里恨恨地想:真离谱,就拔一颗牙要390,真是抢钱!
 “是啊,你自己考虑考虑!”这位年轻的医生倒也不劝我。
 “拔吧,帮我把这四颗智齿都拔了!”心一横,反正一辈子就遭这一回罪了,390就390吧。
 “拔不了四颗,最多把你一边的上下两颗给拔了!”
 “啊!!为啥啊?”
 “四颗都拔了,你就吃不了东西了!”
 “哦,那好吧,先拔两颗就先拔两颗吧。”
 “那你是拔哪一边的两颗?”医生已经开始戴手套了。
 “左边吧!”我随便就决定了。
       接下来,消毒水漱口,打麻药,脸上盖上只留下嘴的白布,滋滋响的机器,医生的榔头,钳子,撬棍啥的。基本上没啥感觉,也不紧张。
       十多分钟之后,医生说:“这里有一块纱布,使劲咬紧啊,咬紧!半个小时之后吐掉!”
       我使劲咬住。
       医生把盖在我脸上的布一掀说:“好了,起来吧!”
       我赶紧起身左右巡视想看看我的牙,发现已经不见踪影了。医生递过来一张纸写着拔牙之后的注意事项,还没有看完他已经把药单递过来了,也没有仔细问吃药的事儿,放下注意事项,赶紧拿上单子去付款拿药了。
 
        出得医院一看表才十点,装模作样地走到公交车站看了看,最后还是打了一辆车回单位。
        到了办公室领导很诧异,我还得意地说:没什么,就拔了两颗牙而已,不用休息。一边心想,我连消炎药都没吃呢!

       然而,下午事态开始失控了。
       开始发烧,赶紧吃了两片头孢(时候发现吃错药了,应该吃硝挫消炎药类),然后跟领导请假。
       大卫急了,赶紧请了假打了个车送我回家。
       回家躺着。
       晚上吃饭发现吞咽困难,就喝了点豆腐汤。
       第二天,发现左边的脸肿得像个猪头一样,说话含混不清,低烧不退。在家躺了一天。
       第三天,脸还是肿得像个猪头一样,不过已经会问大卫:“要是我这辈子都这样了怎么办?”
       大卫回答:“一辈子这样才好呢,我就能一辈子取笑你了!”一边说一边还打算拿手机拍,这回是我自己拼死拼活给拦下了。
       第四天,脸还是肿,不过不发烧了。我在家待着无聊就来上班了。一边上班一边写了这篇小文。
 
       总之这次拔牙事件充分说明了一个道理:无知者无畏!
6月15日

文科生和理科生

    周五晚上骑车,路过雍和宫,七点半左右。天色将暗未暗,东边的天空已经呈现了一派沉沉的迟暮之气,西边大朵大朵的云在落日余晖中却是一幅繁花似锦的热闹场面。一群鸟儿在上空盘旋,暗红色的城墙沉默地矗立着。
 
    “乌鸦们逡巡着飞过.......”我正要诗兴大发。
 
    “拜托,那是燕子好不好!”
 
     无语。。。。
6月11日

路上

从霄云路转到新源南路左转,有自行车道,有浓密的树荫。我们一边聊天,一边慢慢悠悠地在明明灭灭的树影间穿行。

 

突然,一个白色的人影迅速地从我们身后窜出。一个姑娘上身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衬衫,挎着一个巨大的斜背包,下身是蓝色的牛仔热裤,两条小白细腿没有一丝赘肉,线条非常优美,配上细胎的公路自行车,一时间我有些呆了。

 

对视了一下,我们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追!”

 

其实我们也并不知道追上她以后要做什么,只是这样美妙的人儿怎么能放任她消失在这城市的茫茫人海呢!

 

我紧踩几步,那女孩儿被一辆在自行车道的汽车给挡住了,我们很快追上了她。并行,我侧过去看她,她的脸上架着一副巨大的墨镜,把脸遮去了一大半,薄薄的嘴唇有一丝坚毅的神情。巨大的背包挎在腰间,跟她小小的身子和细窄的车子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却反差得那么和谐!

 

她在东大桥那个路口右拐往朝阳门方向去了,跟我们分道扬镳了。

 

在路上,偶尔碰到这样美妙的人儿, 证明这个世界并不全都是车水马龙,喇叭震天响的无趣。
5月26日

球事

翻了一下email,发现是从去年三月份开始每周末打球的,好像除了过年期间没召集打球队伍,大家风雨无阻地坚持了一年多。在我二十多年的人生之中大概是绝无仅有的了。

 

一开始打球纯粹是因为老是吃饭太无聊,想找一个能不那么腐败的聚会方式,于是从三月份开始组织羽毛球活动。十月份单位羽毛球比赛,兴高采烈地报名,还到处宣扬经过半年多的磨练我终于要上战场了。结果在第一次训练之后就被队长淘汰,为了不挫伤我打球的积极性队长还让搭档“委婉地”告诉我,搭档一直没有好意思开口,直到比赛的前一天看着我对比赛无限憧憬的样子才转达了“因技术原因无法让我去参加公司比赛”的队长口谕,那一刻真是伤透心,从此以后开始认真对待打球,他们都说我比以前进步了。

 

S带来了原是玩篮球的男朋友,虽然一开始看着他在网前来回晃动拍子企图挡住羽毛球的样子觉得很好笑,随后一段时间球技突飞猛进,再跟他打对手的时候我就已经笑不出来了。经S同学透露,原来课下这位M同学是苦练过的,到底是有体育精神的,就是不一样。

 

FAYE是打羽毛球最好的女生,我是很佩服她的。N多男生私下都说:她可以顶个男生用。也是,很少有业余女球员能把羽毛球从这边的后场抽到那边的后场,真奇怪她瘦瘦的身子里怎么会蕴含着那么大的能量。年初她要去英国工作,我们大家还组织了告别宴,我开玩笑说:等你走了,我就把你从邮件列表里删了啊!她颇有些郁闷地说:人还没有走呢,茶怎么就凉了啊。结果后来走了一个月,折腾了一大圈她又从上海颠回来了。她自嘲说:我真应该叫不靠谱小姐。我不管她的英国之行靠谱不靠谱,总之以后每周她又能来打球那就是最靠谱的事儿。

 

还有Sunnyinter, 每次叫他来打球都觉得有点不忍心,那么远,从东五环外颠到望京,吃完饭还要颠回去。可是他又打得那么好,每次都有很多人点名要他去,人红成这样也没有办法。后来Micheal来了,每次能开车带上他,我才没有觉得那么对不起他。只是今年情人节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来了,搞得很多人都很郁闷。当然上周他又出现了,这对很多他的粉丝来说是个好消息。

 

还有很多人就不一一赘述了。有很多人一次又一次地向我表达了强烈地想参加周末羽毛球活动的愿望,但是由于这些人很多都是成功人士或者是准成功人士,往往周末都忙得不可开交,于是也只能口头参加了。当然组织从来都没有抛弃他们,欢迎他们随时莅临指导工作。

 

在可预见的未来,S要去流浪了,M要去厦门了,Michael要来望京住了,Chris要开始装修在望京的新房了,老毕的漂亮老婆终于快要回北京了…….

 

球事,见证了很多。

4月24日

来自岁月的感动

   2009年4月18日上午,我随北京的奶奶一起去参加她的大学成立90周年庆,半个世纪前,奶奶毕业于燕京大学新闻系。

   燕京大学在1952年全国院校调整的时候并入北京大学,北大移址燕园,从此以后世间再无燕大,所以燕大最年轻的学生也已将近八十了。所以这是一场特殊的校友会,因为所有参加的人全部都是耄耋老者, 他们不是七老八十,他们是八老九十。很多的老者都是从国外飞回来的,他们坐着轮椅,身边陪同着的是已经不会说中文的儿子,孙子们。

    他们尽量自己行走,驻着拐杖或扶着轮椅,颤颤巍巍地走到昔日同窗的跟前,弯下身去辨认对方胸牌上写着的名字,系别和入学时间。那一天我看到了太多的拥抱和太多久别重逢的喜悦:×××,我是×××,你还记得我吗?那时候我们还一起……。

想象一下,六十年以后,我也这么老了,如果我还活着的话,一定也会这样去拥抱那些很久很久没有见到的老朋友。

    我会说:姜琳,我是许玲玲啊,我们那时候每周四都听小鹿姐姐的电台节目,数着日子一起捱高三呢!

    我会说:灿灿,我是辛夷啊,我们那时候还一起在深夜的天安门游荡呢!

    我会说:毛剑波,我是许玲啊,那时候我和蹊默,小盒子他们还在你家玩换装呢!

    我会说…….

    岁月会摧毁我们的容颜,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变得面目全非,正因如此,回忆才会如此弥足珍贵。

    燕大90周年庆的文艺表演全部由他们自己组织。

    他们合唱《光明颂》。他们说:当年我们就是唱着这支歌走上街头去打倒反动派,迎接新中国的。

    他们合唱《我是多想回到我的母校》。这首歌是由一位他们远在美国的校友作词的,这位词作者已经太老而不能来到燕园来参加这次的聚会。那位老人说:我是多想回到我的母校。

    他们合唱《爱我中华》。他们说:我们一直都深爱这片我们奋斗过的土地。

    他们在台上跳溜冰舞,好像那舞台是结了冰的未名湖,好像他们从来没有离开过,好像还是当年。
 
    他们的腰肢已经不再柔软,他们的身形也已经不再舒展,他们的歌喉已经不再清亮,一切的一切都不复当年。曾经的美好被埋在了岁月的深处,被岁月珍藏,发酵,有一天记忆忽然打开岁月的大门了,芳香四溢,让人几乎落泪。

    纪念会结束了,我搀着奶奶下楼,碰到她的一个老同学,奶奶介绍说:这都是我的孙辈拉!那个很老的奶奶笑眯眯地看着我说:当年,我们也这么年轻啊!

4月2日

玫瑰花

 

在淘宝上看到一款很漂亮的床品,英伦玫瑰缀在白布上,浅浅的绿,娇艳的红,在阳光下肆意地绽放,充满了温暖的感觉,充满了家的感觉。

 

把图片拿去给大卫看,问:好看吗?

 

大卫看了一眼,面露难色地说:“好看!”

 

“以后我们的床就铺它好吗?”

 

“不好!”这一次大卫颇为斩钉截铁。

 

“为什么?你不是也觉得挺好看的吗?”

 

“好看是好看,但是跟我的风格相差太远了!!”

 

“你的风格不算,这是我们的风格!我以后把我们家的窗帘,沙发套,床品,桌布都弄成玫瑰花布的,到时候也就是你的风格了。”

 

“¥#◎%……※×”大卫无语,只好傻乐。

 

在看到这款玫瑰花布之前,我一直以为我自己是不爱花的,因为我讨厌看到花在我的眼前一点一点凋零。

 

现在我才明白,原来我只是讨厌直面生命的凋零,我爱一切美好的东西。

3月16日

春天

      最近心情不太好,心情不好的时候看身边所有的食物都觉得面目可憎,这样的情绪在每年将春未春之际都会发作一次。因为这个时候,北京的春天还没有来,每天虽然都艳阳高照,但是树都还没有绿,草都还没有长,一切都还是单调的灰色。而这时候的南方,春天早就轰轰烈烈地来了,春雨虽然还带着缠绵的寒意,春风虽然还有几分凛冽的气势,但是谁都知道,春天已经来了。我开始每天在北方想念南方的春天,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都要看看窗外的小树林,每次看到依然是光秃秃的枝丫的时候都会觉得有点沮丧。
 
    那么去南方吧!可是我并不是一个很喜欢旅游的人,我总是觉得那样浮光掠影的观光,那样“春梦了无痕”一样的行走,显得那样的不真实。过不多久我就会开始渐渐遗忘,埋在了记忆的尘埃中。我其实只想回家,虽然那里的旧的村庄日益破败,新的村庄显得那么陌生和不知所谓。我只想在每天醒来的时候能看到外婆和外公已经长满皱纹的脸,能呼吸到充盈着春天的水气的空气。
 
    所以,我决定要回家了,四月初,我回家刚好可以随着外婆去给太婆和太公上坟。飞机票已经订好了。
3月2日

出口

刚刚看完Revolutionary Road,讲的是美国中产阶级的中年危机。影片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生活的虚无和寂寥,所有冠冕堂皇的生活,所以让人羡慕的表象下隐藏着深深的,无路可走的绝望。

 

本来我以为Revolutionary Road不会像American Bueaty那样是一部悲剧,因为这对夫妇他们勇敢地去面对了这样的虚空和绝望,他们几乎下定了决心去破釜沉舟,他们本来已经决定要过另外一种生活,完全放弃然后再重头开始努力,去寻找一种自己想要过的生活,去重新找到一种叫做激情的东西。她不是要逃离生活,她是要重新开始生活。但是他们没有成功。

 

这个世界重新诱惑了她的他,更多的钱,更好的职位,更高的社会地位。你看,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冷酷,它牢牢地锁住你,它看着你挣扎在它的虚空和绝望之中,它嘲笑你的懦弱,它尽情地嘲笑你。你不是想要出口吗?你不是想要借着这个唯一的机会从这里逃走吗?你不是有勇气吗?你走不了的,你们这些懦夫!我听到了这个世界对他们无情的嘲讽。

 

无疑,她也听到了。她努力过,但是她已经无力说服他。她绝望了,她决定了,既然这样,那就不走吧。于是她决定关闭呼吸,沉到这个世界的底部,看起来活着其实已经死去。然而,她不能,不能让腹中的孩子一起来到这个荒谬的世界,来到这个已经没有爱情的婚姻之中。她死了,死于自己堕胎的大出血。

 

她死了,又能怎么样呢,世界还是那样,人们不愿意再谈论他们,因为是他们撕开了生活虚伪的面纱,人们甚至不愿意承认自己曾经对这对年轻夫妇的喜爱,因为这样的承认让他们感到恐惧,恐惧去认识生活真实的一面。

 

大团圆的结局多好,但是没有,因为他们找不到出口。你呢?你有出口吗?你会成为那没有在温水中死去的那只青蛙吗?

2月27日

海角七号的爱情,老三届的命运

 

 

我在众人熟睡的甲板上反复低喃

 

我不是抛弃你,我是舍不得你

 

——《海角七号》第四封情书

 

           

没有撕心裂肺的疼痛,没有执手相看泪眼的婆娑,甚至没有对视的眼神,就分开了。他在船上,她在岸边,分开了,然后是长长的离别,此生无缘再见。好像这一切都归于淡淡的惆怅,好像这些在时间的河中被慢慢地湮没,好像那老去的躯壳从来未曾承载过这样的爱情。

 

然而大海在不停地痛哭,风残忍地带走所有的眼泪,彩虹也无法承载这沉沉的思念。

 

当他在最后一封信里说:祝你一生幸福。幽幽的音乐中,一个看不到背影的男子渐行渐远。我的眼泪终于滑落。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么打动我的电影了-《海角七号》。

 

 

每个人,每一段爱情在历史中都是卑微的,因为每一个人的命运,每一段爱情的命运都被历史深刻地影响着和改变着。历史的潮水涌过来,沙滩上留下无数贝壳和小鱼,无论是贝壳还是小鱼,我们其实都无力改变什么。

 

前几天跟一个清华附中的老三届聊天。那时候的清华附中是了不起的,不仅仅因为他们骄人的升学率,还因为他们的学生往往都出身于书香门第,也有很多都是共和国的望族之后。然而文革来了。于是上山下乡,于是参军,于是全国串联,不读书了,也没有书读了。

 

四十年过去了,他们的同学中看着最不像是商人的成了大老板,写文章写的最不咋的的成了大作家,天赋平平的成了艺术家,但是更多的人被湮没了。或者留在了农村,或者下了岗,很多人一生贫困交加。

 

我问他:你们后悔吗? 你们的命运被文革这样深刻地改变了!

 

他看着我说:不后悔,如果没有文革,我们也许都会成为大教授,大科学家,我们都会成为各自领域内的佼佼者,但是我们的人生不会像现在这样的丰富多彩,我们班的同学也不会分布到这么多不一样的行业。最珍贵的我们班还是像原来那样团结,而我们的经历也成为了人生中最宝贵的一笔财富,这些都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

 

            我们终将老去,我们会一直怀念,但是爱情和友谊,年轻和真诚,一直都在打动我们的心,就好像海角七号,那段被埋葬的感情在六十多年后的今天依然让我们颤抖。

2月17日

大卫语录

某日,电视里在放德芙巧克力的广告。一个清丽少女在橱窗外面,一会儿佯装戴帽子,一会儿佯装戴项链,最后掏出一块德芙巧克力,巧克力化作一道棕色的丝带滑过她的肌肤,她回眸-微笑,画面滑出:德芙,此刻尽丝滑。

 

大卫看完广告说:嗯,看来德芙巧克力是一种致幻剂,让吃了的人感觉自己变美。你看看这姑娘,吃了巧克力感觉自己能戴上橱窗里的帽子和项链了,接着直接感觉到实物-丝绸。

   我当即无语,不知道德芙的广告总监听了这话会作何感想。

   

北京的冬天

  清晨,我坐在出租车的后座窗外是灰蒙蒙的天空,黑色的树枝光秃秃地在天空飞驰,电台正在放老狼的歌:想念着过去的朋友/北风吹进来的那一天/候鸟已经飞了很远。老狼的声音有些寂寥,有些伤感,有些无奈,内里却透着一股的热,这种感觉跟北京的冬天很契合-外面永远寒风呼啸,屋里永远暖意融融。

 

这一刻我希望世界一直这样,坐在这里一直听这首歌,一直看着窗外灰色寂寥的天空和几近死亡的树枝,一直一直,一直到永远。

 

我以前是不喜欢北京的冬天的,因为四周氤氲着死气沉沉的感觉。没有绿色,没有红色,没有黑色,没有白色,灰色,灰色,永远的灰色。后来渐渐发现这灰色隐藏着的激情,这灰色透露的不仅仅是无奈和寂寥。

 

如果你来过北京的冬天,也许你能更好地理解老狼的歌,因为北京的冬天那么像青春,冷的表面是因为我们总以为姹紫嫣红太过稚嫩,而那灰色外衣下的热情总让我们激动得发抖。

 

附:老狼的《北京的冬天》

 

北京的冬天
嘴唇变得干裂的时候
有人开始忧愁
想念着过去的朋友
北风吹进来的那一天
候鸟已经飞了很远
我们的爱
变成无休止的期待
冰冷的早晨
路上停留着寂默的阳光
拥挤着的人们
里面有让我伤心的姑娘
匆匆走过的时候
不能发现你的面容
就在路上
幻想我们的重逢

北京的冬天
飘着白雪
这纷飞的季节
让我无法拒绝
想你的冬天飘着白雪
丢失的从前
让我无法拒绝
飘雪的黑夜
是寂默的人的天堂
独自在街上
躲避着节日里欢乐的地方
远方的城市里
是否有个人和我一样
站在窗前
幻想对方的世界

1月23日

祈祷

    我们终将慢慢老去,额头上开始有皱纹,间或有几根白发驻留青丝阵中,容颜老去。岁月不仅仅在容颜上留下痕迹,它还会让你不再冲动改变了你的性情,它还让你明白了这个世界的很多无奈,让曾经的无知无畏变得因为知道所以有所畏惧。希望自己有一颗平静的心,来接受岁月带给自己新的变化,学会读懂皱纹里的智慧,懂得欣赏白发的美。不去羡慕年轻的容颜,不去嫉妒无知无畏的冲动,因为那样的岁月我都曾经有过。
 
 
 
   
12月26日

岁月的照片

      网上看到一组照片,题目叫做《岁月》,看到第一张照片的时候,我愣住了。因为,这是我家的门口。这是我十一岁离家之前的家门口。

   
 
    这条青石板路我曾经走过成千上百次,闭着眼睛也知道脚下的这块石头的大小和形状,因为路的尽头就是我的家。有一种莫名的沧桑涌上我的心头。一直以来因为父母在我的身边,我很少有漂泊的感觉,然而这一刻,当它以这样一种方式在网上跟我偶遇的时候,我忽然深深地觉得,那些存放了我的童年的地方,那些已经找不到的玩伴,那些永远也回不去的时光,它们共同的名字是故乡。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就像这已经逝去的童年,就像那些已经找不到的朋友,就像人生,我们注定是要越走越远的。面对着这张被命名为岁月的照片,我有些茫然失措,有一肚子的故事,有满脑子的回忆,却找不到人说,生生咽下,然而大脑却有些失控,越来越多的记忆涌过来,几乎把我淹没。于是我打开博客,开始一个人的呓语。
 
路— 爱的记忆
 
      我固执地认为,在这个世界上最疼我的人是我的外婆。这也许是没有根据的,但却是根深蒂固的。因为我出生在外婆家,长到三岁之后才第一次踏上这条青石子铺就的道路,回到我自己的家。这意味着,从三岁开始,我就一直盼着外婆出现在这条路上。我依然能想起来,每次听到外婆的声音响起在这条路上的时候,我是如何雀跃地,欢呼着,三步并作两步地飞奔过去。。。。
 
      每次外婆回家,我都躲在门的后面,不愿意送她,听着外婆的脚步渐渐消失在路的尽头,才郁郁寡欢地走开。
 
路-我要有一个弟弟
 
    小的时候,他们常常跟我比赛跑,起点是我的家门口,终点是路的尽头,短短的一段路程,我总跑不过他们。有一次因为要着急超过他们,被他们一起挤下了路边的小沟。我哇哇大哭,一边哭一边对这群男孩们说:我一定要让我妈妈给我生个弟弟,以后你们全都跑不过我的弟弟!
 
    我妈他们大概是不知道,为啥从小到大他们问我:以后想要一个弟弟还是要一个妹妹,我从来都是毫不含糊地回答要弟弟的真正原因。小的时候,我们比较容易做出选择,因为没有太多的东西需要考虑。
 
路-上学
 
      上小学的时候,每天早上去上学的时候,总会有一大帮的同学从路的这边走过来,聚集在我家门口等我一起上学。那时候,每天早上一听到路上响起同学的声音,飞快地扒两口饭,然后把书包一拎就窜出去了。偶尔也会发生七八个同学在门口等我,叽叽喳喳地说着话,几乎把这条狭窄地路都堵上了。
 
    妈妈说:“你们先去上学吧,玲玲还没有吃完早饭呢!”
 
    同学说:“没事儿,我们等她一会儿。”
 
    妈妈只好感慨:“玲玲要是不来,你们是不是都不认得学校的路怎么走了?”现在想起来,如果身边一个朋友都没有,也许我们真的会迷路。
 
路-荣誉
 
    四年级的时候我写了一篇作文,题目叫做《家乡的弄堂》,写的就是我家门前的这条路。后来这篇文章入选了一个作文集,还拿到了生平第一笔稿费。那是第一次,我知道,原来我还会写作文。
 
路-黑暗
 
    夜晚的时候,走在这路上是很吓人的,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矗立在两边的沉默的墙,还有那在我的脑海里转来转去的“鬼”的影子,因此每次走到家门附近我就开始飞奔,直到看到家里的灯光,直到看到妈妈的身影,这种惊恐才会消失。
 
     我到现在依然怕鬼,怕一个人待着。
 
     家门口的路,告诉我,这一生,在北京,我都是一个异乡人。
12月8日

周末

丢钱
 
      一个周末莫明其妙地没掉了两千多块钱,不知道是在摸口袋的时候掉了还是压根就掉在了银行。总之知道掉钱之后的两个小时一直都很郁闷。后来想了想,还好我妈不知道,否则肯定被骂到惨,那可比现在痛苦多了。
 
      钱这种东西,多就多花,少就少花,没有就别花,人生的快乐并不是由花多少钱来决定的。当然,如果碰到紧急需要钱的时候没钱那还真是挺郁闷的。我现在想想,从小到大我的人生中,凡是遇到突然需要钱又没有钱的时候,总能“天上掉下来一笔钱”,应付过了紧急情况。而现在掉了两千多块钱,虽然也不算少,但是好在我也没有遇到急需花钱的情况,所以没掉就没掉吧,当作老天爷给我的一个警告,警告对自己的财富不能太过大意和随便。
 
梅兰芳
 
     周六的晚上去看了梅兰芳,拍得还真是不错的,好几个配角演的也很不错。联想之前好几个同志义愤填膺地说:梅兰芳有啥好看的啊!我宁愿看桃花运都不想看梅兰芳!看来之前陈大师的《无极》的确非常深刻地伤害了同志们的感情啊!
 
读书
 
    冬天是个读书天,原本打算周日在家好好看书,结果除了吃就是睡,书只看了一点点,还是依靠平日的阅读惯性在睡前看的。下周要是在家还是看不了书,我得找个教室读书去了。要不然再这样下去,真要养成一头猪了。
 
新年
 
     很快就来年了,希望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像过去的一年里那么开心,希望朋友们依然会经常在一起,新的朋友,老的朋友,希望一直都在一起~~
11月22日

读书随感

    前阵子小倪推荐了曲黎敏的《从头到脚说健康》,我一口气买了曲黎敏的两本书还买了两套碟。我倒不是因为狂热地迷恋中医,而是想看看凭什么它能火成现在这样,连我妈都天天追着电视看。

 

看了半本这个中医书,我觉得曲黎敏的中古文和中医的修养固然是深厚的,但是有个问题,让我觉得不是很好。她对中医全盘肯定的态度。一件事情好不可能一好到底,一个事情不好也不可能一黑到底。中医就算再好,西医就算再不好,也应该辨证地来看,不能说中医好,恨不得能包治百病,西医不好只会越治越伤元气。

 

我觉得无论是治学还是为人都应该有一个开放的态度。我研究的东西好,但是我也不能因此去否定别的学科。不过文人相轻的态度,自古有之,也不算奇怪。现在奇怪的事情是,研究《孙子兵法》的人说孙子是古代的圣贤,用孙子兵法来读书做事,那简直是什么问题都能手到擒来。而研究《论语》的人又说了,孔子厉害的,两千年前的先哲所回答的都是现代人犯疑惑的问题,只要你通读,读通孔子,你就会怎么怎么着。现在又冒出一个《黄帝内经》的,号称只要我们按照书中所言,必能…….

 

不过这些看起来奇怪的事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在拿古人说事儿。潜台词就是现代社会的人要向古代人学习。曲黎敏在她的书里就说了,现在的人太在乎身外之物,要放下,太阳落山了要睡觉,太阳上山了要赶紧起床,不要东奔西跑,毁坏身体,要清心寡欲才能身体健康。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算是能活一百岁,有意思吗?

 

中国从孔子时代开始就有为同时代的人感到,而极度美誉古人的传统。孔子不就是吗?他说现在的社会礼崩乐坏了,要向上古的人学习。结果呢,我们现在被提倡要学习的反而是他的那个时期。我们羡慕他们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我们羡慕他们那个年代的人生活简单,羡慕他们可以周游列国,让自己的理论名垂千古。这事儿要是孔子活着的时候知道了,不知道他会不会哭笑不得。

 

其实,无论是古代的孔子法古也好,还是现代的学习孔子,孟子,老子,庄子,黄帝内经的人们也好,说到底并不是真的要回到古代,不过是要让我们学习他们认为的古代而已。那学习的原因嘛,说到底就是一句话:缺啥补啥。

 

可不就是吗,孔子时代奴隶制度瓦解了,礼崩乐坏了,有人受不了了,于是要法古。而现在的社会,浮躁了,太忙碌了,所以要学习古人慢下来,要学习古人关注自己的内心了。但是如果真要有时空穿梭机,然我们回到古代,那回去的人肯定全都歇菜,万分想念这个浮躁的社会啊。

 

唉,我也不是唱反调,只不过我觉得很多事情要适可而止。对待任何东西要有一个辨证的态度。

10月16日

听他们讲他们的事情


    办公室新来一个同事,刚刚从广州办公室掉过来的,温州人,跟我聊天。

    “温州人很喜欢相亲的。”

    “什么叫做很喜欢?”

    “每年过年的时候是相亲的高峰期,几乎每一个适龄的男青年都在相亲的路上。”

    “啊???怎么有这么多资源啊,他们怎么认识呢?”

    “哦,这个问题嘛,我们那里的媒人都很厉害的,他们对附近的适龄男女青年的情况都了若指掌。”

    “那相亲的时候都是媒人陪着去的啊?”

    “是啊,除了媒人,一般还会带一个自己的好朋友一起去。”

    “那就是三个人去相亲啊?一桌六个,也够壮观的。那过年的时候你们温州的餐厅其不都是相亲的人?”

    “哎呀,你理解错了,这都是在家里相亲的。”

    “家里?”

    “是啊,去女生家里的。所以啊,如果碰到很抢手的女孩子,一般来说是十五分钟见一个人,前面那个还坐着呢,下一个相亲对象已经来了。一天见好几十个都是正常的。”

    “晕倒,这么离谱?”

    “这叫什么离谱啊,不是很正常么?”

    “有没有女生去男生家相亲的?”

    “那怎么可能呢,如果女生去男生家,那基本上是这件事就成了。”

    “怎么个成法?”

    “就是领证。一般来说,从第一次见面到领证在3到15天,如果能成的话.”

    “什么????十五天就决定终身大事啦?你们那儿是活在二十一世纪吗?”

    “怎么不是二十一世纪啦,那只是领证,不是结婚,你明白吗?”

    “那还不是结婚,那什么是结婚?”

    “结婚就是摆酒啊,摆酒的话都是小孩好几岁了才摆的。”

    “晕倒?你们这都什么规矩啊?小孩都好几岁了才算结婚!”

    “那算什么,我舅舅小孩今年考大学了,我舅舅和舅妈,我算算啊……前年摆的酒。”

    “是不是啊?那你相过几次亲了?”

    “没有相过。”

    “去,谁信啊?你这样的大好正当年的青年没有被媒人盯上?”

    “我们那儿的媒人只管做生意的,我这样读书的人不在他们考虑的范围之内。”

    “哦!为什么只管做生意的?”

    “那有那么多为什么啊,他们做生意的领完证,过完年就可以一起出去做生意了啊!”

    温州人为什么那么会做生意,我大概有一点点的了解了。
 
    很有趣,听他们将他们的事情。

9月19日

像一棵树一样活着

    像树一样
    保持生长
    像树一样
    每年只开一次花,只结一次果
    像树一样
    杉树成为杉树,银杏成为银杏
    像树一样
    把这里站成一片风景
 
   
8月27日

北京

            前段时间杭州的王老大来北京看奥运会,一起吃饭的时候,他问我: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杭州?我一时发愣问:我什么时候说要回杭州了啊?

 

            他更愣了,惊讶地问我:四年前你来北京的时候明明跟我说,你过几年就回来的呀,还说北京这个城市不好,不适宜居住。

 

            “是么?我真的说要回杭州吗?我怎么不记得了!”,我一脸歉意地笑笑,“我现在觉得北京挺好的。”

 

            时间倒回四年前的萧山机场,我在安检门的这一边,那些花儿在门的那一边,挥手告别的那一刻,又有谁能想到这远远不是一次短暂的离别却是一次生命的迁徙。

 

            刚到北京,这个城市庞大的让我感到恐慌,这个城市脏乱差,完全比不上杭州的美丽,这个城市喧嚣而陌生,我好像游离在这个城市的外面,却永远也无法了解也无法进入它的心脏。

 

            后来我才渐渐发现,北京和杭州的不同。杭州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千年的江南烟雨之后,她依然有清丽的面孔和妖娆的风姿,每一个过客都会第一眼爱上她,因为她给人恬淡的舒适感。

 

而北京是一个历经沧桑的妇人,她素颜朝天地面对着北方的风尘,你无法对她一见钟情,然而你一点点地深入之后才发现这个城市,你永远也无法穷尽对她的了解,你以为你很了解她了,然而一转身也许她又展现给你别样的魅力。太多的不一样,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时间,不一样的空间,都在北京这个城市里穿插交错,好像永远不会相遇却每天都在一起。

 

            北京这个城市,就好像那种女人,她不漂亮,但是她永远都能给你惊喜。总能偶遇一些有趣的人,总能偶尔发生一些有趣的事,让我们对生活永远有一种期待,一种审美疲劳之外的期待。

             其实,每个城市住久了都一样,无论是山村还是城市,无论是大城市还是小城市,美丽的城市或贫瘠的山村,闲适的野外或是喧嚣的都市,我们都会审美疲劳。生活需要惊喜和意外,那是生活的力量。

7月28日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梁朝伟和刘嘉玲结婚了,一场盛大的婚礼,向世人宣告了自己的幸福和快乐。香港媒体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一直唱衰梁刘的调调在这次大婚时虽然没有那么明显,但依然带着明显的酸意。据说香港人喜欢张曼玉,而不喜欢刘嘉玲,超过半数的香港市民都认为梁朝伟是喜欢张曼玉的,他之所以至今仍然没有跟刘嘉玲分手是因为他对刘负有照顾的责任,那是在2002年裸照风波的时候作出的承诺。而刘嘉玲在香港媒体的笔下几乎被妖魔化,挖好朋友的墙角,大陆妹,一心想着嫁入豪门,流连于夜店……

 

这场被港媒唱衰20年的恋情终究没能像大众所期待的那样分手,一场盛大的婚礼让港媒倍感郁闷。婚姻大事非同儿戏,若真是如港媒所说,梁对刘只是出于照顾的义务和责任,他们大概也没有必要结婚。刻薄如香港媒体,如果是刘嘉玲单方面逼婚,可能八卦早就不知道写成什么样了。可见梁朝伟还是真心喜欢刘嘉玲,非常愿意跟这个女人一路走下去的。

 

感情的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当年Brad PittJennifer Aniston们多金童玉女啊,到最后分了还是分了,一点王子公主的念想都不留给我们。

 

而我爸和我妈,他们身上完全没有半点公主王子的影子,十年前,他们俩吵架吵得天翻地覆的时候,我每天祈祷一千遍,让他们赶紧离婚算了。外公外婆和舅舅阿姨们都一致认定,他们俩绝无可能一路到老。

 

十年过去了,爸妈身边那些曾经的模范夫妻们很多都已经劳燕分飞了,而他们却依然不离不弃地在一起,虽然还是会常常斗嘴,虽然还是没有人把他们当作模范夫妻,但是我知道他们一定能够白发到老。

 

白发到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甚至比彼此相爱都困难很多,因为除了相爱它还要求彼此依靠,彼此信任,彼此宽容,这些美好的品质远远比漂亮的书面语来得困难许多。祝福刘嘉玲和梁朝伟白发到老吧,那是对爱情最高的礼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