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夷's profile辛夷:花间一壶酒BlogLists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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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tember 27

    与《追风筝的人》有关

        前阵子总是在想给自己在2006年看的书做一个读书札记,以便温故而知新,却总是因为种种俗事耽误,不是静不下心来写就是自己没有大块的时间回顾。到了现在这个想法也渐渐淡了,一来2006年还没有过完,二来这些札记放在这里始终有炫耀和掉书袋的嫌疑。仅说说我最近看小说《追风筝的人》吧。
     
    故事主题:关于人的内心救赎。
    故事背景:60-70年代前苏联军队入侵前期的阿富汗,以及2000年在塔利班统治下的阿富汗。
    故事人物:贵族少爷阿米尔、他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阿米尔的父亲、哈桑的儿子。
    故事情节:12岁的阿富汗富家爷阿米尔与人哈桑情同足。然而,在一场风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无法原谅自己当对哈桑的背叛。阿米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摘自《追风筝的人》)
     
        平日看书的时间并不多,这本小说基本上是在上班的公交车上看完的。当合上最后一页的时候,心绪久久未能平复。平心而论,这本小说并不算最好,它的人物结构简单,叙事方式单一,大段大段的人物内心独白,都过于枯燥。打动我的只是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兔唇的哈桑为了他主人也是他的好兄弟阿米尔,作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牺牲,“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这句对阿米尔发下的誓言。
     
    脑海里忽然浮现出《岁月的童话》里的歌词:
        从前曾搭着膊在照相
        公园里共你比赛攀树上
        还有什么歌都乱唱
        插着裤袋哨子吹响
        看夕照是如此漂亮
     
        曾几何时,那些与你一起爬树,一起吹口哨,一起唱歌,一起搭着肩走路的人,都在岁月中渐渐模糊了容颜。
     
        这刻收一收脚步
        为对方拍拍满身的尘土
     
        那些人,你是否有机会再去为他拂去身上的灰尘?
        一起长大的人,一起发过的誓言,当一切都远离,是岁月太残酷让我们永远失去,还是记忆太仁慈让我们永远拥有?
     
        阿米尔少爷在长大后对自己童年时的怯懦的追思和反省,让我想起卢梭在《忏悔录》里说过的一句话:有罪者的良心会为无罪的人复仇。
        对于有良知的人来说,有些因为我们懦弱、虚荣、无知而犯下的错误,因为这些错误给别人带来的伤害,会变成良心上的一道坎,无论岁月过去多久,如果他没有直面曾经的错误,尽力弥补,他就永远也无法走过去。无论他多么成功和荣耀,在面对某些人和事的时候,他永远还停留在那个时刻。那种内疚最终会吞噬他的心灵,让他得不到一刻安宁的幸福。
        每个人都会犯错的,每个人都会伤害别人。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错误,有足够的智慧去抚摸伤害的痛苦。
     
        想起昨日在看《东京大审判》时约瑟夫说:以公正之心、善良之名、人类之愿,于个人而言,有“善良之名”就已经足够了。
    September 19

    妈妈和花

        星期六蹊默来家吃饭,特意绕到华堂去买了一束香水百合,进门的时候,妈妈嗔怪地说:“来吃饭就好了,还买花儿,你们这些孩子真是浪费。”因为家里没有花瓶,我随时将花儿搁在了一边。
     
        送蹊默和老毛回家后,一进门发现花儿已经被插在矿泉水瓶里,放在了窗台上。妈妈正盯着那花入神。我开玩笑地对妈妈说:“这花儿可是送给你的,我俩认识这么长时间,都不见她送花儿给我呢!”妈妈转过身答非所问地说:“这孩子真乖巧,人也和气。”
     
     
        接下来两天,含苞的百合都开了,屋子里特别香。家里来人,闻见香味,一眼就看到那束花儿,都会赞赏几句,每每这时,妈妈就会有些自豪地责备说:“嗨,孩子的好朋友送的,这些小姑娘就知道乱花钱。”
     
        早上吃早饭的时候,看到妈妈站在窗台边,正给花儿换水,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眼里充满了柔情,阳光洒在花儿和妈妈的身上,把她和花儿一起雕塑成一幅金身像。那一刻,妈妈美极了,她眼底的温柔让我震惊地意识到她是那么喜爱眼前的这束花儿。
     
     
        今年曾经有两次打算给妈妈送花儿。一次是母亲节的时候,我本想给她一个惊喜,送她一束花,谁知道妈妈在我早上出门的时候就对我说:“你今天不许给我买花,今天的花还指不定有多贵呢!”于是,我的送花计划被她扼杀在萌芽状态,母亲节的礼物也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百元大钞。我的解释是:妈妈的乐趣是存钱而不是花钱。
     
        七月初二妈妈生日,弟弟和爸爸也在北京。那时候我跟妈妈正在冷战中,于是就派弟弟去探听妈妈的口风,想要什么礼物。结果被妈妈看出了幕后主使,那时她正在气头上,于是对弟弟说:“我不过生日,也不想吃蛋糕,也不想收到花,也不想吃什么,你姐姐不把我给气死我就很高兴了。”生日那天,我什么也没有送给她,我知道,以她的脾气,花钱买礼物,只会让她更生气。
     
     
        以前我曾拿着友人送我的花儿回家,妈妈很喜欢,把那些花儿照顾得很好,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一个母亲的心,却忽略了她对花儿本身的那种喜爱,直到今天,我才忽然意识到,妈妈和外婆一样,对那些盛开的花儿也有一颗柔软的心。
    September 10

    (转载)家

    清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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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的村子这几年在搞养猪业,规模不等的养猪户遍地都。赚钱亏钱各村民莫衷一是,但说起村里的空气,河水,大家都严重摇头,表示已成公害。 老房位于半山腰,白墙黑瓦,绿树掩映,一年过半百的老人守护---就是老爹了。由于位于村尾,地势又高,就免遭臭气污染,成为一块静地。

      房子四周果树云集,柑桔,板栗,枇杷,桃子,桃形李,柿子,梨,金钩。。。。。,回家的时候,正值梨子成熟,免不了一场嘴巴的恶战。房角那棵柿子树是小时从山上挖来的种下的,如今已经长得好高,由于没有嫁接,属于野生果型,茂密的叶子,零星几个迷你柿子。

       种果树是为了解馋,如今惠及村里的那些孩子们。种花草则纯粹是娱乐,红白鸡冠花,12个年头之后,还在年复一年,生生不息,开得热烈。那种说不出名字的观赏植物,四季常绿,红艳艳的果实,深得小孩子喜爱,于是摘下的小果被孩子们带到村里的很多角落,于是落地生根,入今村头路边也有好多。

       家中无老牛,老爸也增肥,那头水牛被卖了之后,老爸就轻松了很多,吃饭,睡觉,电视,田头,也难怪村里好多人说,你老爸现在很有形哪,看他肚子!也是,老人家现在估计不满意的就是孩子看他的时间太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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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水小王
       小时候,我和哥兄弟俩口水得很厉害,胸前老挂着一个口罩,专门吸口水用,据说到了四五岁才有所收敛。我一直坚信,那是因为村里那些大人,见我们长得可爱,老是捏我们的脸蛋所致。

       没想到,小侄子才半岁,就初露天赋。口水如注,从嘴角出,很快成滴成挂,然后顺流而下,因此,胸前衣服总是保持着一片湿地。由于还不会站,孩子老是在地上爬得怡然自乐,此时,口水就会遍地都是,爬到哪,流到哪。

       小侄子长得确实标志,白白胖胖,一双大眼睛,时常有捏他小脸蛋的冲动。嫂子时常抱着孩子在小区里面转,赢得其他20多位同龄孩子家长的赞叹,"你家孩子真是漂亮啊""肯定是个女孩子巴?"......为此,嫂子总是很得意,这可是她生的孩子啊!
     
        后记:这篇文章是我的space上第一篇转载的文章,来自土豆的空间。很喜欢他的文章,因为他的文字总让我看到一个懂得生活,一个懂得用心去生活的他。希望我和我所有的朋友,都能在平凡的日子里发现快乐,在平凡的快乐里找到生活的真谛。
     
        今天还是教师节,祝愿我所有的恩师,尤其是姜建勋老师,祝你,你们教师节快乐。
    September 07

    看戏

        昨日晚上芬芬的单位路桥集团在中国京剧院包了场子,芬芬带我一起去看。三场戏:《徐母训子》、《杨再兴战金兀术》、《贵妃醉酒》。
     
        《徐母训子》说的是三国谋士徐庶因投奔刘备引起曹操恐慌,将他老妈诓到许昌,逼她写信给徐庶,希望徐庶能“弃暗投明”,结果徐妈妈大义凛然修书一封告诉儿子要辅明主,不能助奸人。徐庶是个孝子,接到老妈的信吓了一跳,赶紧来见娘亲,自然也就回不去了。徐母看到儿子,知道上了当,自己上吊死了。
     
        我对这段典故也不熟悉,看完这本戏之后我觉得徐母并不是怕拖累儿子或者上了当气不过而上吊,其实是被儿子徐庶给气死的。她在训儿子的时候说:你从小无父,为娘我让你学剑术,学兵书,教导你长大,现在你辅佐明主应该好好地跟着刘备打天下。你枉学了一肚子的兵书,枉称自己是谋士,怎么连这个小计谋都看不出来呢。忠孝忠孝,没有忠,哪儿来的孝。
     
        想来那徐母知书达理,教导徐庶谋略平天下,谁知道这个笨蛋连个计谋也看不懂,枉费了她一辈子的心血,或者是看懂了也只是愚孝。越想越觉得这辈子太失败了,于是只好上吊死了,只怕她临死的时候还觉得死了也无颜见徐家祖宗。
     
        《杨再兴战金兀术》是打戏,一群人打一个杨再兴,可怜那杨家枪再厉害也是双拳难敌四掌,最后是战死了。没啥感觉,就是打,枪棍倒是耍得挺好看的,满天乱飞。
     
        重头戏在《贵妃醉酒》,故事情节大家都知道,杨家有女初长成,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三千宠爱在一身。百花庭夜宴,君王栖别处,杨贵妃心下凄凉,一杯两杯就喝多了。
     
        这场戏演得最好,虽然我自小听惯越剧、婺剧,听不惯京剧旦角捏着嗓子唱歌的调调,但是那个女主演,演得真让我没话说。那醉酒之后的媚态,简直让女人看了都心惊肉跳。尤其是她的那一双手,白白细细的,捏着兰花指,从长长的水袖里甩出来,那一刻,仿佛天地将所有的灵气都赐予了那双手,她含羞带笑的表情也因此退了位。那一刻,我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手若柔夷”,明白了什么是“纤纤擢素手”,什么是“垂手明如玉”,我的脑海里所有关于手的诗全部在一霎那涌现,可是我还是无法形容那一双手的魅力。
     
        直到现在,我的脑海里还是只记住了她的那一双手,美得惊世骇俗的手。